原标题:部分商家放宽月饼券兑换期
早报记者 张婧艳
实习生 郑鸿链 王凌云
近来,上海市工商局已明确规定月饼券不得印制“过期作废”等“霸王条款”。对于过期的月饼券,企业和消费者可协商解决。记者走访了沪上多家发售月饼券的商家,就月饼券过期后如何处理的问题,虽然不少商家都给出“延长提货时间”的回复,但消费者仍旧有遭遇月饼券作废的风险。
市民秦女士致电反映,自己的月饼券在9月25日要过期了,所以在21日到功德林的淞滨路店领月饼,但被告知没货。接下去的3天她都去店里询问,仍被告知没货。随后店员表示,“去南京西路店领,我们这里就是没货”。秦女士很气愤,“自己在规定期限内操作,但因为店家没货,导致月饼券过期,现在却要加大自己的成本去南京西路店提领。”
功德林的相关负责人表示,门店在无货的情况下,应该留下顾客信息,在调货之后通知顾客。功德林的南京西路445号的总店集中为市民供货,截止日期为9月30日。“如果过了30号,可以去成都北路710号的仓库领取月饼。”
记者发现,走访的大部分店家已经放宽兑换期限。昨日下午,在新雅粤菜馆南京东路的月饼领取点,依然有不少市民排队等待领取月饼。工作人员告诉记者,“月饼券过期后都可以继续领取,预计一个月内都不会停止。”类似的情况还有哈根达斯店,月饼券过期后的两周内顾客可至久光店领货。
也有店家同意在缺货的情况下顾客可用月饼券换取其他商品。元祖客服人员介绍,为了错峰提领月饼,月饼票面上的截止提货日期不同,分别为23日、24日、25日。这些月饼券都可以延长到9月30日提领月饼。若是市民在9月30日之后去门店兑换,在有月饼的情况下,依旧为市民兑换月饼,但月饼保质期有限。若是没有月饼则可兑换其他商品。
记者致电杏花楼福州路总店,工作人员称,在12月31日前,消费者持过期券能到福州路总店兑换月饼。在月饼没货的情况下,可以兑换杏花楼的其他产品。
有店家仍在制定处理过期券的具体办法,星巴克南京东路店表示,会根据国家政策执行,但仍在等上级通知操作方式。
但是记者也遭遇了月饼券“过期作废”的商家。85度C的一位店员表示,398元的月饼品种已经没货了,“有券不领,过期作废”。
各品牌商家提醒市民,临近中秋,有些门店可能没货,领取月饼前可以打电话咨询避免扑空。